11月70大中城市超7成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上涨
(凤凰网房产) 统计局18日发布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与上月相比,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中价格上涨的城市有53个(占比75.7%),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0个,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1.0%。
一、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变动情况(详见附表2)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0个,持平的城市有7个,上涨的城市有53个。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1.0%。
(二)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1个,持平的城市有4个,上涨的城市有25个。11月份,同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2.0%,涨幅比10月份回落的城市有1个。
二、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情况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9个,持平的城市有16个,上涨的城市有35个。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9%。
(二)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9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有18个。11月份,同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4.7%,涨幅比10月份回落的城市有2个。
附注:
1、现行《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自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
2、调查范围。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3、调查方法。70个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4、新建住宅含保障性住房;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
5、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中国统计信息网《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6、表格中“——”表示本月无成交记录。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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