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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倒霉小偷扒窃1元钱 获刑7个月罚金1000元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3-01-22 15: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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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记者蔺静)见一中年妇女衣包鼓鼓,扒手吴某以为自己赚到了,哪知用镊子夹出来仅有的一元钱让其锒铛入狱。近日,新都法院对这起扒窃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2年11月6日10时许,吴某在新都区某菜市场内寻找扒窃目标,见一中年女子钟某某左边的衣服包胀鼓鼓的,以为她包内有钱,便尾随其后,趁钟某某不注意,将钟某某口袋内的一元现金用镊子夹出。待失主钟某某走远后吴某正准备逃离现场时,被便衣民警发现并现场挡获。

  新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新都法院遂作出上诉判决。“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扒窃入刑,这意味着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无论数额多少,都将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简单的治安处罚。”承办法官表示。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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