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晋永因合同诈骗罪获刑11年 并处罚款10万
7月17日上午10时45分,常引得众人围观的“微博红人”禹晋永低着头,被两名法警快步带上了海淀法院大法庭,涉嫌合同诈骗的他再度引来网上网下无数关注。
(法制晚报) 【禹晋永一审判决合同诈骗罪】今天上午,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微博大V”禹晋永作一审判决,禹晋永犯合同诈骗罪,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人民币52.2万元。禹晋永曾发微博自曝发给员工的年终奖最少也有6位数。(记者杨诗凡)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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