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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判刑4年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4-01-26 11: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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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许志永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志永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依法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

  原标题: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许志永一审被判4年有期徒刑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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