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菊明降压丸”药品广告严重违法违规
(人民网)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013年11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抽查监测。抽查发现,宝鸡经济生活频道(陕西)发布的“菊明降压丸”药品广告严重违法违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称,“菊明降压丸”药品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广告中“高压150,两疗程后可以停药”、“高压180,三疗程后停药不会反弹”、“高压200以上,服用5疗程彻底放心”等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此广告的发布媒体为宝鸡经济生活频道(陕西)。
责编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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