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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前未授权音乐全部下线 网上听歌或花钱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5-07-11 07: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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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记者 吴怡)想听最新最流行的歌曲?动动手指,从网上瞬间就能下载。不过,从下个月开始,网上听歌可能就要花钱了。 近日,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要求7月31日前,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必须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消息传来,不少音乐人拍手称赞,也有网友忧心忡忡:“是说以后听歌都得出钱了吗?赶紧把硬盘清空了多囤几首歌。”

  通知

  7月8日,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7月起,国家版权局启动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于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如果在此“红线”以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在随后对这项通知的解读中,国家版权局发言人表示,目前主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不光是音乐网站,还有各种音乐APP的运营商,二者同时被纳入版权重点监管范围。“目前没有一家网络音乐服务商不存在版权问题。”

  吐槽

  听歌都要收费了?手机里赶紧囤点歌

  目前想要听歌,途径实在太多,网站、手机、听歌软件,国内的国外的,应有尽有。即使有些听歌APP对于部分歌曲需要收费,换个APP,依然能够免费收听。

  网上有个调查统计,81%的网友表示不愿意付费听音乐,只有19%的用户称会为网上听音乐付费。不过,付费听音乐也成为一种趋势,受调查的人群有一半称如果有高清音质的音乐,愿意为之付费。

  因而这条新通知的出现,在网友间炸开了锅,各种观点也明显分成了两派:一派大力支持拥护,网友“@别连自己也欺骗”表示:“这真的是件好事儿,版权保护,给真正有才华的人相应的报酬。”网友“@secretSHAW”表示:“支持!版权到位水平线才有可能提高,比起免费听滥调,还是更愿意花钱买经典。”在支持的人中,不乏一些知名网络音乐人,如“@檀烧”“@清弄”,也都转发了消息并点赞。

  同时,也有很多网友表示了对未来听歌的担忧。“@沅汐nico”表示:“看到关于音乐版权的消息,吓得我立马把APP歌单里的歌全下了下来。”

  调查

  “金曲”越来越少,九成唱片公司在亏钱

  大多80后和部分90后可能还记得,小时候没有网络,会经常光顾音像店选购偶像的歌曲磁带、CD,甚至在纸上抄下一句句歌词。那时,唱片卖到白金销量的歌手比比皆是,进而诞生像张学友这种以销量过亿来统计的巨星。直到后来,盗版开始慢慢出现,磁带、CD早已变成了古董。

  “而最近十年网络的出现,使得音乐的传播越来越简单,音乐版权无法得到保护。可以说,各种网络途径的音乐传播,给音乐界造成了灭顶之灾。”江苏版权局的专家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此次政策的出台,也是国家版权局经过4个多月的调研决定的,与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因乐而动,为乐维权”相吻合。

  网络对音乐界的冲击有多大?麦田音乐的创始人宋柯曾经表示:一个大红歌手目前能卖出去两万张唱片已经是奇迹,唱片公司九成以上都在亏钱。

  如果放任目前的音乐版权现状,最终结果会怎样?专家表示,由于市场经济无法产出,音乐人缺乏资金投入制作新歌,人们最终只能听听以前的“金曲”,再没有新歌的出现。

  受到网络音乐免费下载巨大冲击的音乐人与唱片公司,历年来也在通过各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江苏版权局的专家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了这段音乐人维护版权的“斗争史”。

  “曾经有一段时间,手机彩铃非常火,因而一些唱片公司转型做成版权公司,买断众多歌手成名曲的版权,做成彩铃销售。”后来,各种音乐网站争相出现,音乐公司便与网站合作,根据听众不同的音乐欣赏习惯,对提供的歌曲进行音质上的划分。

  “有些人不在乎音乐音质的好坏,因此可以免费收听低音质或者一般音质的歌曲,同时网站可以从中收获浏览点击量。而在乎音质的人,也会愿意出上那么一点点钱,去购买高音质的歌曲。”专家表示,新媒体的冲击,使得整个文化产业,都要面临盈利模式的巨大转型。

  解读

  专家:保护音乐版权,不等于听歌就要出钱

  然而,从现在的免费听歌,一下子变成听歌都要收费,很多人表示很不适应。对此专家表示,保护音乐的版权,不等于以后想要听歌就得花钱。

  “这条通知针对的是众多网络音乐服务商,他们想要传播一首歌曲,必须要从音乐人那里获得版权,其中会产生一些资金交易。但是听众在听歌的时候要不要出钱,这就是音乐网站,或者音乐APP运营商自己决定的事情了。”

  专家分析,比如一首刚出的流行歌曲,网站提供免费的收听,能够得到大量的人气,那么网站可能就会在一开始的几个月进行免费收听,过了热播期以后,转成高低音质区别,特别喜欢这首歌的听众可以购买高音质作为收藏,而低音质的免费版则用于接下来歌曲的正常推广。

  “以后听歌要不要钱,光现在这个通知还不作数,得看各种网站、APP的决定了。”

  就在不久前,国外歌手泰勒·斯威夫特就曾经与苹果公司发生过类似的版权问题。原来,泰勒刚刚发了新专辑,原本准备上架到苹果的音乐服务器上,但是苹果公司规定,新歌上架的前三个月是免费的,这也意味着演唱者、制作人通通无法得到收益。因而泰勒干脆决定中止与苹果公司的合作。最终,苹果公司决定,公司自己支付艺人及制作人在90天内的版权费用,而网友在3个月内听新歌依旧免费。

  翻唱的音乐没经授权也不能上网播放

  目前,唱歌已经不光是专业歌手的事情了,听到好歌,不少网友会选择将其翻唱以后上传,获得大家的称赞。

  面对新规定,有网友提出,如果在某个已经被授权的网站上下载了一首新歌,翻唱以后再重新上传,可以吗?

  “上传的过程其实就是一种复制,虽然演唱者不是歌手本人,但词曲也有版权,翻唱如果没有经过授权,也是不可以上网播放的。”江苏版权局的专家表示,这其实是一直以来都存在的要求。不过由于目前大部分翻唱都是对歌曲的一种推广,因此很少有歌手和唱片公司会计较此事。而如果翻唱得太有名气,以至于拿来参加商业演出,从中获得利益,其实还是会出问题。比如前两年“旭日阳刚”组合翻唱汪峰的《春天里》上了各种舞台,最终还是遭到了汪峰方面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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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TV的音乐版权费

  早就开收了

  大家都喜欢去KTV唱歌,其实K歌也是要付版权费的,这几年,音乐人打官司索要KTV版权费的新闻屡见不鲜。

  早在2006年,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就表示,从2007年开始征收卡拉OK版权使用费,并将收费标准草案提交到国家版权局。随后,国家版权局网站上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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