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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吐钱 女子将3400元据为己有涉嫌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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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4 15:02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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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银行取款机上办理业务,看到取款机里吐出3400元现金,沂南县一女子竟心生贪念,顺手牵羊将现金取走。近日,这名女子因涉嫌盗窃罪被沂南警方刑事拘留。

  7月21日早8时许,家住沂南县铜井镇的刘先生来到沂南县城一家银行,打算为自己分期付款购买的车打款,因为银行柜台还没有上班,刘先生便选择了ATM机上的无卡折存款业务,将3400元车款打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7月27日,刘先生突然接到银行打来的电话,说经查询刘先生的3400元车款并未到账。刘先生纳闷不已,到银行进行咨询,银行工作人员给刘先生看了一段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在刘先生将钱放入ATM机离去后,有一女子在ATM机上操作时把刘先生的钱取走了。

  刘先生立即到派出所报了案。沂南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进行侦查,锁定了嫌疑人为齐某。齐某今年25岁,沂南县马牧池乡人。7月31日,民警把齐某抓获归案。经查,刘先生7月21日到银行ATM机上进行无卡折存款操作时,将钱放入机器后却忘记摁“确认”键。刘先生离去后,排在刘先生身后同样准备进行无卡折存款的齐某上前进行操作时,刘先生的3400元被ATM机吐出。齐某看见刘先生已走远,又四下无人,便将这3400元装入了自己的背包。

  齐某供述,自己当时存在侥幸心理,心想如果失主找上门来,自己把钱还给他就是,如果失主找不到自己,那就算自己发了一笔“横财”。7月31日,齐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记者 高祥 通讯员 薄延超 张纪丽)

责编: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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