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路局原局长因受贿外逃11年 散步时落网
李永华原任安徽省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公路局局长。8月19日,安徽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就此发布消息称,8月15日,合肥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永华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04年初,李永华得知自己被检察机关“盯”上后,成天感到惶惶不安。当接到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的电话通知其前去了解有关情况后,他慌忙潜逃外地。李永华先是逃到广东,花钱为自己办了一个江西户籍,并且改名为王伟楠,从此过起了隐姓埋名的日子。就在李永华逃亡的第二年,妻子与其离了婚,儿子也交由孩子的舅舅抚养。
李永华逃亡时已经41岁,为了生活,他只好到一处工地打工,从事现场管理。后来由于年纪大了,无事可做,只得继续漂泊,靠人接济过日子。逃亡的每一天,李永华都在提心吊胆中度过,甚至每次偷偷回家探望亲人也不敢乘坐飞机或者火车,因为害怕实名制会将自己查出来,而改坐长途大巴一路颠簸。
漫长的十一年过去了,李永华通过朋友了解到,当年自己那起受贿窝案的其他同伙都已服刑出狱,甚至有的行贿人也已病逝。他猜想检察机关恐怕早就把这起陈年旧案给忘了,也许或者早已结案,于是他安心地返回合肥。殊不知,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的反贪干警始终就没放弃这起旧案。当年李永华潜逃后,检察机关立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并且多次通过相关人员来调查其行踪。逢年过节的时候,检察干警还会在李永华曾经的住处蹲点守候。然而由于李永华早已更名改姓,使得追逃工作进展不顺。
2013年,因为清理积案的需要,蜀山区检察院暂时撤销了案件,网上通缉也暂时予以封存,但这并不意味着李永华可以就此逍遥法外,检察干警仍然在继续寻找着他的蛛丝马迹,直至今年8月13日警方在合肥一广场上将李永华查获。
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李永华被查获后,随即被移交到合肥市检察院。目前,合肥市检察院已将此案交与蜀山区检察院作进一步的侦查。现初步查明,李永华在担任安徽省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公路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100多万元。
案件侦查现仍在进行中。(记者 吴贻伙 通讯员 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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