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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严打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和虚假药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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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12:23 来源: 国家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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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该要点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9部门共同印发。

  要点明确,要解决医药购销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范医疗学术交流活动。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可追溯机制,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规模。

  实行医药购销全过程规范管理

  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机制,保障药品供应。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通过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药品价格合理形成,保证药品质量,整顿购销秩序,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快推进小品种定点生产试点,进一步完善常态短缺药储备,继续推进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

  维护健康有序药品流通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挂靠经营、商业贿赂、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和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垄断行为。

  加强药品流通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强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药品流通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树立诚实守信的行业形象,形成信息公开、分类监管、社会监督的行业信用管理机制。

  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成员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共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涉税违法问题,巩固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成果。加强药品与医疗器械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医药企业涉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税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涉税违法案件。

  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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