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已过去20年 凶手能名正言顺逍遥法外了?
刑法对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
1最高刑为不满5年,追诉期限为5年
2最高刑5年以上10年以下,追诉期限为10年
3最高刑10年以上,追诉期限为15年
4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
南大碎尸案
已立案
在检察院、公安、国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南大碎尸案当年就已立案
如没有立案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网帖翻旧事“南大碎尸案”前天正式成悬案?
这两天,微信朋友圈里很火的一篇文章,名叫《20年前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正式成为悬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年前,但至今未破,是多年来坊间的一个热门话题,过个几年都会被有心人在网上提及。
1996年1月19日,一名打扫卫生的南京妇女,在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原还以为捡了一个大便宜,谁知在清洗肉片时,这位妇女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惊吓之余立即报案。
南京警方迅速侦查,接下来的几天,尸体其他的部分陆续在水佐岗路、龙王山等地被发现。
“碎尸案”向来难破,尤其是在20年前还没广泛使用DNA技术,马路上更没有现在这样遍布各个角落的监控的情况下,南京警方经过艰苦调查,才确定死者是出生于1976年3月的女青年刁某。刁某遇害时,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信息管理系成人教育一年级的一名专科生,当时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住在鼓楼校区南园四舍,该宿舍楼当时人员复杂,流动性大。
根据后来的公开报道,1996年1月10日晚,刁某吃完晚饭出走,一种说法是,同宿舍女生违反校规使用了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某也受到了处罚,心情不佳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她离开时,铺平被子,似乎表明开始并无外出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刁某的地点,是在南大附近的青岛路,当时身穿红色外套。
相关报道称,2008年7月1日,一位当年参与侦查该案的警官表示: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貌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根据凶手的碎尸手法,南京警方曾一度认定凶手的职业是医生或屠夫,并对符合作案条件的这两类人群广泛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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