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贫困县94.7%中小学办学条件能“保底”
光明日报北京5月12日电(记者李玉兰)日前,教育部网站发布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全国832个贫困县有10.3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底线要求”,占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94.7%。这意味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改薄”任务几近完成。
《报告》显示,目前,许多贫困县乡村学校建得“小而美”“小而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在家门口就能够接受有质量、更公平的教育。所剩5%左右未能达到底线要求的学校主要集中在深度、边远贫困地区,预计可在2018年底前完成。
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38.5亿元,比上年增长29%,实现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全国招聘特岗教师7.7万名,覆盖3.3万所乡村学校,贫困地区学校师资结构不合理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地区农村教师待遇有所提高。
全国师生对“改薄”综合满意度为88%,11省份师生满意度超过90%。此外,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目前全国81%的县(区、市)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
《报告》同时指出,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还比较突出。2017年,全国有十分之一的班级56人以上,大部分集中在中西部县镇,其中,湖南大班额比例为22.9%,广西、海南达到18%。
随着学校布局调整,农村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镇和县城集中,学校服务半径不断扩大,学生寄宿需求仍在逐年增长。一些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条件简陋,食堂餐位不足、淋浴设施缺乏、师生如厕条件较差,学生课外生活较为单调,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基本办学条件还有“短板”。全国还有18351所学校未达到“底线要求”。个别省份办学条件达到“底线要求”的比率仅有58%。部分农村学校对配置的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疏于管理,新补充装备的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率较低,采购的图书过于陈旧、内容不符合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
责编:彭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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