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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通报9人涉地产腐败:帮人诈骗补偿款,对开发商不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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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2 13:27 来源: 新晚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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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微信公众号 日前,黑龙江绥化市纪委监委通报9起房地产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文鸿儒对违建处理不力问题。2010年3月至2016年4月,绥化市香格里拉凤凰城项目在六年多时间里,存在未批先建问题,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虽多次下达停工通知书,未批先建问题仍没有彻底解决。文鸿儒作为主管建筑工程监督管理部门领导,履行职责不力,工作失职失责。2018年8月,文鸿儒受到警告处分。
  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原正处级干部鄢玉君对开发资金审验不严问题。鄢玉君任绥化市棚改办主任期间,在未对恒艺阳光城等三个项目开发企业建设资金进行验资情况下,便与开发企业签订了《绥化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协议书》,致使资金实力不足的开发企业参与棚改建设,三个项目后因资金链断裂致使回迁户无法回迁安置。2018年8月,鄢玉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振勇对开发项目监管不力问题。2010年,王振勇负责棚改项目监管审核工作期间,对熙龙苑等三个项目开发企业未缴存项目资本金问题监管不力,致使棚改项目出现烂尾、停建问题,导致回迁户无法安置。2018年8月,王振勇受到记过处分。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朱忠会对开发企业资质审验不严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朱忠会任绥化市住建局房产科科长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在东方新城项目、恒艺阳光城项目变更开发企业后,未对变更后的开发企业建设资金进行验收,开发企业后因资金不足无法按时完工,导致部分回迁户没有得到安置。2018年8月,朱忠会受到记过处分。
  绥化市城乡规划局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张艳新对违建行为处罚不到位问题。2015年11月,张艳新对绥化市香格里拉凤凰城项目私自超层超面积建设问题处罚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力,导致处罚款未收缴。2018年8月,张艳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科科长李广林对违规招标处罚不到位问题。2015年12月,李广林对绥化市香格里拉凤凰城项目未招标问题处罚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力,致使处罚款未收缴。2018年8月,李广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原科长齐亚鹏对开发项目管理缺失问题。2010年,齐亚鹏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未严格执行《绥化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协议书》规定,没有在恒艺阳光城等三个项目开工前要求开发企业缴存总投资额30%的项目资本金,致使棚改项目出现烂尾、停建问题,导致回迁户没有得到安置。2018年8月,齐亚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绥化市公安局法制处原副科长李洪波玩忽职守问题。2016年3月,李洪波被抽调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工作期间,在未到现场踏查、未认真核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的情况下,在他人伪造的五份征收补偿协议和两份回迁安置审定表上签字,给国家财产造成138.8万元损失。李洪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由副科长降为科员。审判机关判决其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绥化市房屋征收承办所原工人王守峰利用征收工作便利骗取国家棚改资金问题。王守峰被抽调至棚改工作组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审核回迁户手续的职务便利,骗取国家棚改资金,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行为而予以帮助,数额巨大。王守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审判机关判决其犯贪污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编辑:叶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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