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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澳门借50万港币赌博,债主讨款法院却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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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13:48 来源: 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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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时,浙江东阳的老赵去澳门赌博,他输光了钱还在澳门找了个老乡借款50万港币继续赌。后来这笔钱也都输光了,老赵回到东阳后,债主将他告上法庭追债,最终的结果竟是老赵不用还钱。
  老赵是经朋友介绍,进入澳门某娱乐城消费娱乐。他从小赌几把到后来大把加注,赌博的瘾头是越来越大,老赵开始时不时前往澳门赌场参加消费娱乐。
  2015年6月,老赵又在该娱乐城里参加了赌局,他发现自己所带的资金不足,便联系了定居澳门的老乡金女士。金女士表示自己在该娱乐城有贵宾卡,可透支额度,愿意借款给老赵50万元港币的娱乐筹码额度,老赵连忙点头称好。
  于是金女士拿出一份娱乐城的借款凭证,上面写明了借款事实并承诺在15日内归还,否则按年利率48%计算利息。此后,老赵很快将该50万元港币花光,金女士替老赵向娱乐城归还了借款。
  因金女士长期居住在澳门,她便将该50万元港币债权,以4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了内地的朋友胡女士。今年1月,胡女士将老赵诉至金华东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


  网络图
  庭审中,老赵抗辩说:“我在澳门娱乐城买筹码是用于赌博,赌债不应得到支持。”
  胡女士却认为,不能因为在娱乐城取得筹码额度就认为是用于赌博,且原债权人金女士是澳门居民,即便是赌博,在澳门也是合法的,应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合法债权可以进行转让。
  东阳法院审理认为,老赵和金女士均明知该笔借款是用于赌博。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但赌债作为一种非法债权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
  该借贷行为明显违法,不能因债权转让而改变借款性质,所以胡女士受让的该笔债权不受内地法律保护。最终,今年4月,东阳法院一审裁定驳回了胡女士的诉讼请求。
  胡女士对该判决结果不服,上诉到金华中院,金华中院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7月,中院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法官提醒:“赌无大小,久赌必输”,赌博者轻则会造成经济困顿,重则会构成刑事犯罪。赌博是违法的,赌债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大家应知法守法,远离赌博。
  【编辑: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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