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发帖称遭父母逼婚险被相亲对象强奸,警方:正核实情况
2月11日,一位微博名叫“你若无心我便”的网友发帖称,自己在家过年时遭遇父母逼婚,还险些被相亲对象强奸。该女子爆料引起热议,但也有网友怀疑其帖子中部分说法与实际不符,怀疑其编造谣言。12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福州警方近日未接到类似强奸报警,当地网警目前正在核实了解相关情况。
“你若无心我便”的微博
“你若无心我便”11日发文称,“父母逼婚能做到什么程度呢?”,讲述了其被父母逼婚,随后险些遭相亲对象强奸。“你若无心我便”在文中称,母亲将她带到相亲对象家中,随后自己悄悄回家,将她扔到认识三天的相亲对象家中。夜里,她险些被相亲对象强奸,奋力挣脱后回到家中,结果母亲不问女儿遭遇,反而责怪其从男方家跑出来,丢尽家里面子。
春节期间,不少网友回乡都遇到父母逼婚,“你若无心我便”的帖子发出后引发很多网友共鸣,更是为其遭遇揪心,并建议其报警处理。“你若无心我便”在随后的帖子中表示,因担心父母想不开,自己并未报警。
网友对此事提出质疑
截止记者发稿时,“你若无心我便”险被相亲对象强奸的帖子已获得一万余条评论和两万余条转发。但帖子中“下午6点打不到滴滴”、“零下一度的晚上”等表述令网友怀疑其内容可能存在编造。有网友称,按该网友微博地点显示的福州,不可能出现2月份零下一度的天气。
针对网友提出的疑问,记者尝试联系“你若无心我便”,但截止记者发稿前,尚未获得其回复。12日,北青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福州警方近日未接到类似强奸报警,当地网警已获悉此事,正在核实了解相关情况。
被父母逼婚险遭相亲对象强奸,该相亲对象以及女方父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吗?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若该网友爆料事实为真,在未获得女方同意的情况下,男方或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构成猥亵罪、强奸罪。至于女方父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周律师认为,这需要看其父母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即是不是明知自己的女儿被猥亵或强奸而故意提供帮助。
周浩律师介绍,散布自己被他人猥亵、强奸属于警情,如果该网友微博发布内容不实,则构成编造虚假警情,可能涉嫌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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