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州市“老丈人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有了新进展。
4月12日,四川省高院通报称,高度重视此案,正依法认真评查本案,将切实做到严格司法、维护公正、接受监督、回应关切。
次日,受害人亲属告诉九派新闻记者,“没有什么可以高兴的,高院还没有联系我们。”
九派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月10日,邹朔和父母一起在成都彭州一小区住宅内被人用剔骨刀捅伤,他与母亲因大量失血当场死亡,其父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行凶者是邹朔的岳父张志军。
案发后,受害人亲属放弃民事赔偿,只求法院依法公正判决,成都中院一审判凶手死刑。4月8日,亲属拿到一份四川高院的二审判决,凶手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判决书显示,四川高院二审采纳了辩护人所提,张志军具有获取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等法定或者酌定从宽情节的辩护意见。
法院同时认为,张志军作案后,在被害人一家失去反抗能力,尤其是被害人邹波被其捅伤后,没有继续加害,反映出其在激情犯罪后认罪、悔罪的主观心态,因此从张志军的主观恶性来看,“尚不属于犯罪动机极其恶劣、犯罪目的极其卑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形”,基于以上理由,二审判决张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九派新闻记者 肖洁)
【编辑:任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