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这些个人和集体获全国表彰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予250个单位“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350名同志“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348名同志“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
湖北省有以下集体和个人上榜:
(来源:湖北发布 湖北水利厅 长江云微信公众号)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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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发布 湖北水利厅 长江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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