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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在楼栋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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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21:30 来源: 工人日报 应急管理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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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
  关于电动车自燃
  引发的火灾问题数不胜数


  近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来源:工人日报 应急管理部官网)
  【编辑:符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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