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地最新人事任免
近日,湖北武汉、宜昌、潜江等多地发布人事任免。
宜昌
湖北省委、宜昌市委关于枝江市委、秭归县委、西陵区委、伍家岗区委、点军区委、猇亭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余峰同志任中共枝江市委书记;
杨勇同志任中共秭归县委书记;
任蔚同志任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书记;
陈道坤同志任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委委员、常委、书记;
万红同志任中共宜昌市点军区委委员、常委、书记;
李小军同志任中共宜昌市猇亭区委书记。
贾立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枝江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卢辉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秭归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卢斌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向东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宋涛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宜昌市点军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杨卫华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宜昌市猇亭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潜江
7月30日,潜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盛文军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会议决定,接受龚定荣因工作变动辞去潜江市市长职务的辞呈。
十堰郧西县
7月30日下午,郧西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市委关于郧西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查宏同志任中共郧西县委书记;
张涛同志不再担任中共郧西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恩施咸丰县
近日,咸丰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咸丰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郭玲同志任中共咸丰县委书记,郑东来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咸丰县委书记职务。
武汉
7月30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提名
免去李光明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梅飚(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夏丽华(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陈敏(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任命汪海燕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任命周伶俐(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刘旎(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孔磊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骆朝辉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王薇(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谢迟(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潘捷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魏厚谋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魏兰(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章滢(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免去梅飚(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免去夏丽华(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汪海燕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周伶俐(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薇(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潘捷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魏厚谋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魏兰(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章滢(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吴焰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谌玲(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何学年、吴平生、王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提名
免去李文清、谌彬(女)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陈辰】
宜昌
湖北省委、宜昌市委关于枝江市委、秭归县委、西陵区委、伍家岗区委、点军区委、猇亭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余峰同志任中共枝江市委书记;
杨勇同志任中共秭归县委书记;
任蔚同志任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书记;
陈道坤同志任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委委员、常委、书记;
万红同志任中共宜昌市点军区委委员、常委、书记;
李小军同志任中共宜昌市猇亭区委书记。
贾立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枝江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卢辉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秭归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卢斌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向东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宋涛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宜昌市点军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杨卫华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宜昌市猇亭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潜江
7月30日,潜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盛文军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会议决定,接受龚定荣因工作变动辞去潜江市市长职务的辞呈。
十堰郧西县
7月30日下午,郧西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市委关于郧西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查宏同志任中共郧西县委书记;
张涛同志不再担任中共郧西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恩施咸丰县
近日,咸丰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咸丰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郭玲同志任中共咸丰县委书记,郑东来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咸丰县委书记职务。
武汉
7月30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提名
免去李光明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梅飚(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夏丽华(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陈敏(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任命汪海燕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任命周伶俐(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刘旎(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孔磊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骆朝辉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王薇(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谢迟(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潘捷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魏厚谋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魏兰(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章滢(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免去梅飚(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免去夏丽华(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汪海燕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周伶俐(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薇(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潘捷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魏厚谋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魏兰(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章滢(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吴焰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谌玲(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何学年、吴平生、王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提名
免去李文清、谌彬(女)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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