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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次!黄石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参加工伤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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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12:12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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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24日讯(记者高喜明)近日,黄石市人社、交运、邮政、财政、税务部门和总工会联合出台《黄石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试点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障范围。
  该举措旨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将遵循稳妥有序、因地制宜、收支平衡、制度统一的原则,优先在黄石市本级部分用人单位、平台经济和快递行业开展。
  对年龄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快递员,可优先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其中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属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黄石公布的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黄石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保留其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与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终止用工的,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黄石将通过商(商业保险)保(工伤保险)合作模式,探索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补充工伤保险业务。推进工伤24小时申报备案制度,探索提供更灵活、更便利的经办管理服务模式。
  【编辑:贺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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