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成都都市圈
发展规划的复函
发改规划〔2021〕1661号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请批复〈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川发改〔2021〕347号)收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及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要求,经商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成都辐射带动作用和德阳、眉山、资阳优势,推动一体化、同城化发展,全面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现代产业协作共兴、对外开放协同共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三、请四川省统筹做好规划实施指导工作,健全都市圈发展协调推进机制,推动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成都市及都市圈其他城市是成都都市圈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协同推进规划实施,共同编制专项规划,联合制定年度计划,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规划》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我委将会同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机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编辑:姚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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