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交钱就能提升学历,考试走个“过场”,硕士、博士拿到手......结果发现,这竟是“黄粱一梦”,证书没影不说,钱也打了水漂。
在这个“快”字当头的时代,仿佛连学历都可以“一键加速”。一些中介招生机构的工作人员,正是利用了这种心理,打着“全托”“直接等毕业证”“不需要参加考试”的招生幌子,堂而皇之地通过虚假承诺等手段进行虚假宣传。
案件情况
只要交钱,就能提升学历,考试只是走“过场”,硕士、博士证书就能拿到手……这样的广告语听起来如同天方夜谭,却总有人愿意为之买单。近期,警方打掉一个以“提升学历”为幌子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目前8名涉案人员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信息录了,合同签了,钱也交了,然后就音信全无,现在也联系不上了……”不久前,朝阳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接到事主刘女士报警,称2022年11月她计划报考某高校研究生时,在网上留意到一家公司发布的“提升学历,名校资质”广告,于是留下了手机号。
很快便有业务员与她联系,并提供了诸多可供选择的名校,称只要缴纳一定费用,就可以安排刘女士前往学校学习及参加考试。
刘女士签订了合同,并分批向对方转账7万余元。可谁知,合同签完了,刘女士等了一年多都没等来后续。直到不久前,刘女士又联系公司业务员询问进展,却发现联系不上对方,察觉被骗。
朝阳警方成立专案组,经工作发现,这家所谓的“专业公司”实则是一个组织有序、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该团伙在网上不仅谎称能够提升学历,还称可办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但经警方核实,他们根本没有相关资质和渠道,在广告上展示的证书照片也均系伪造。
今年10月,专案组兵分多路,分赴河北、陕西、甘肃等地对团伙成员实施抓捕,以梁某杰、梁某红为首的8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朝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普法说法
目前,不少培训机构向学员作出这些承诺仅是为了招生宣传,诱导学生报名,牟取利益,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履行承诺的能力。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姚金菊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培训机构应当对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培训机构未能履行其承诺,导致学员遭受经济损失,则学员有权要求培训机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学费、赔偿损失以及支付违约金等。此外,如果培训机构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则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扬舟也提到,《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明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信息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对消费者面临的“拒绝退款”问题,于扬舟建议:查阅合同,了解退款政策。保持友好态度,明确且坚决地表达退款意愿和理由,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详细陈述事情的经过,明确自己的诉求,配合消费者协会的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如果与商家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根据协议提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可以向机构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普法提示
1.不要轻信网上“提升学历”一类的广告,尤其是对方表示要交钱、转账时,请仔细甄别,切莫未经核实便将钱财交予对方。
2.要多了解相关教育政策,选择正规的学历提升机构,对打着“内部指标”“包过保过”这类这类标签的宣传内容要提高警惕。
3.成人学历提升,无论通过哪种途径,都应参加全国录取统考,按照标准录取。因此,提升学历没有捷径,一定不要被骗子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4.如您发现上当受骗,请保存好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来源:“网络普法”综合自 北京日报、法治周末报、首都网警)
【编辑:姚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