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过期!抓紧去用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朝霞)还剩一天,赶紧带着年货券去打年货!12月15日发放的首批“惠购湖北”年货券将于明晚24时过期,还未使用的市民抓紧去用。
本次年货券包括商超券、家电券两种。商超券适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不可用于机动车加油;家电券适用于主营家电、手机、通讯器材、消费电子产品零售业务的家电专业卖场、品牌家电专卖店、手机及通讯器材专卖店和消费电子产品零售门店等线下实体门店。
【用券规则】
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年货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商超券、家电券均需在发券平台对应类型的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场所进行消费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年货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指定面额以上方能使用年货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50元的商超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200元及以上。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年货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每张年货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消费者抢领的年货券核销时长为7个自然日。如12月15日20:00投放的年货券,使用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24:00。其它时段投放的年货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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