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蔡俊、通讯员姜灿琼)“公司动态信用等级为A+,可免存工资保证金35万多元,这极大缓解我们的资金压力。”4月27日,恩施州普通公路危桥改造03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恩施州华泰交通建设公司项目经理赵勇说。
以前,项目施工方需在开工前将合同额的1%存入政府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今,该公司可免存,为何?
恩施州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州充分利用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动态信用体系,探索出台《恩施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存储办法》。办法规定:动态信用等级为A+、A-级,且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施工企业,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可免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诚信经营带来“信用红利”,恩施州华泰交通建设公司符合“免”的条件。
除了“免”,办法还规定工资保证金的“减、缓、替”,减少工资保证金的存储比例,即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信用等级,执行施工合同额1%至2%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缓存工资保证金,所有纳入监管的存储项目一律缓期3个月存储工资保证金;鼓励施工企业使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替代现金缴纳工资保证金。
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建设州档案馆项目中使用保单替代现金缴纳工资保证金,项目负责人王金鸽说:“这个项目本应存储工资保证金65.3万元,我们用保险公司保单替代现金缴纳,只花了2200元购买保证保险,降低了成本。”
办法实施以来,该州已有379个项目采取银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保单等方式替代缴存工资保证金1.95亿元,432个项目免存工资保证金8000万元,944个项目缓存工资保证金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