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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多年却身陷“连环债” 新洲法院巧妙找准平衡点促上下游企业“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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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20:44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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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毛鸿伟)因一家“资金链”突然断裂,三家友好合作多年的企业同时陷入经营困境,并为此对簿公堂。近日,在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汪集人民法庭的调解下,成功让三家对簿公堂的企业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再次携手合作。

  某实业公司在新洲有多处在建工程,多次向某建材公司采购建材。为方便材料运输,某建材公司找到与自己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某物流公司,约定由某物流公司为某实业公司运送货物。三家公司在合作初期十分愉快。

  然而,某实业公司由于在承建工程项目中垫资过多,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后期未能及时付清货款给某建材公司。这一迟延履行行为,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某建材公司未能及时收到回款,无法向某物流公司支付运费,又因其他经济纠纷自身陷入经营困境,无奈之下便将其对某实业公司的债权转让给某物流公司,由某物流公司直接起诉某实业公司,以实现债权的清偿。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莅考虑到涉案企业均为具有一定规模的本地企业,且牵涉较重要的在建工程,该案的办理效果既影响企业发展,也关乎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大局。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并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在详细了解了案件基本事实后便着手安排开庭,希望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邀请原、被告公司诉讼代理人到庭进行调解,并提出初步调解方案供双方协商。然而,双方对违约金数额、付款时间等多个要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且互不让步,承办法官便只好如期开庭审理。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对许多在庭前调解环节均已认可的案件事实又发生了较大争议。庭审结束后,某物流公司诉讼代理人提出要求查封、扣押、冻结某实业公司财产。

  承办法官在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基础上,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利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另一方面,积极寻找案件的突破口。通过反复梳理案情,承办法官决定将原债权人某建材公司追加为该案第三人,利用该公司打出“友情牌”,以缓和各方紧张关系。

  第二次开庭前,承办法官组织三方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再次进行调解,因某建材公司的加入、协调,原、被告的对立情绪缓和了许多。经过充分沟通,三方的争议大幅减少。承办法官很快根据各方的意见重新拟定了调解方案。

  然而,第二次的庭审中,虽然原、被告不再针锋相对,但因当前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困难,在付款时间和违约金利率问题等方面,双方仍然不愿让步。于是,承办法官及时休庭,组织第三次调解。

  在法庭调解室,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调解,进一步了解双方企业的想法,动之以情,劝说各方同为新洲本地企业,友好合作多年,还需相互体谅,共克时艰。最终,三家企业找到了利益的最佳平衡点:原告某物流公司放弃违约金诉请和保全申请,被告某实业公司则按月分期向原告支付货款。

  “请你们放心,我公司会如约向你们清偿货款,希望你们多来我们公司坐坐,以后有机会继续合作!”调解协议签订后,原、被告双方企业负责人握手言和,为这起历经两次庭审、三番调解的诉讼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