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我市正式进入森林重点防火期。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人为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重点防火期工作的通知》,从6个方面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经营单位要主动履行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重点防火期内全市森林火灾形势总体平稳。要营造宣传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张贴禁火令,积极推进森林防灭火宣传“七进”活动,适时开展“敲门”行动,筑牢群防基础。要强化火源管控,落实重点措施,重点防火期内继续严格执行“五个禁止”规定,要严防重点时期、管住重点人群,在重点时期高风险时段,要加大巡查管护力度,在各重点部位和进山路口实行设卡管理,严格落实进山登记、火种收缴、重点监控等措施。要持续开展包联督导、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日常巡护检查,全力消除隐患。要做好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及时开展培训演练,增强扑火队伍安全意识、应急意识,及时补充扑火救灾物资储备,确保扑火机具随时正常使用,扑火装备随时应急调用。要强化值班值守,加强火情调度,严格落实相关核查反馈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各级森防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的火灾防控责任。
据悉,我市森林重点防火期从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全市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500米内的区域和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为森林防火禁火区。 (记者刘伟峙 通讯员骆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