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荆门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钟祥市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表彰大会上,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60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239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我市获得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的分别是:漳河新区漳河镇、东宝区栗溪镇花屋场村、漳河新区双喜街道双井村、掇刀区团林铺镇兴垱村、沙洋县高阳镇吴集村、钟祥市柴湖镇前营村、京山市新市街道白谷洞村、屈家岭管理区长滩办事处月宝山村。获得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的分别是:市气象局、市财政局、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掇刀区白庙街道月亮湾社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沙洋县供电公司、市圆梦爱心帮扶会。获得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的是黄启金家庭、邹爱华家庭。获得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的是荆门市第一中学、钟祥市实验小学。邹爱华获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近年来,我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理念,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较好的成果,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不息的精神动能。截至目前,全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个、全国文明村镇18个、全国文明单位24家、全国文明家庭3个、全国文明校园4所。 (记者胡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