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对被监视居住人员使用“云监督”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郝天锋、孙婧熠、陈新才)“我一定珍惜机会,严格遵守监视居住期间的各项规定,不再做违法的事情。”4月14日,被取保候审的杨某戴上防拆卸电子定位手环后,向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检察官承诺道。这是郧阳区检察院首次使用电子监管措施对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佩戴此类设备。
今年3月,杨某因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司法政策,敦促杨某家属与被害人沟通。对方对杨某的行为予以谅解,达成赔偿协议,双方矛盾化解。检察机关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杨某不适宜继续关押,遂变更为监视居住。

为保证案件顺利推进,郧阳区检察院实施人性化监管,采取了电子监管措施,给杨某佩戴电子防拆卸定位手环。在佩戴手环之前,检察官征询了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意见,详细介绍此手环功能、佩戴要求、注意事项等。公安干警现场宣读了《被监视居住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
据介绍,推行适用电子防拆卸定位手环,是积极践行“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的最新举措,也是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实践中,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质效,切实降低诉前羁押率,是推动诉源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电子定位手环”全称为电子防拆卸定位手环。它通过后台技术,对被监管人员实现位置信息、行动轨迹、活动区域等行为进行实时有效监管。此手环外形与普通电子手表相同,具有人机分离报警和安全防水等多种性能,专门用于非羁押强制措施类犯罪嫌疑人的监管,犯罪嫌疑人戴上此手环,不可强制拆卸,离开限定区域便会自动报警,实现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对象进行“云监管”,确保监管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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