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南:检察院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6.25万尾鱼苗放流入湖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 周彦 周潇)“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按照增殖放流方案进行生态修复。今后,我们也会现身说法,让身边的人知道非法捕捞的危害性。”
近日,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依法督促非法捕捞者邓某某、陈某某在王母湖团头鲂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增殖放流,修复被两人破坏的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2021年1月,两人在王母湖团头鲂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单层刺网,非法捕捞水产品6.25公斤,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移送至孝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跟进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过审理,邓某某、陈某某接受了法庭判决,并自愿出资进行增殖放流,弥补渔业资源损失,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为了更好保证放流鱼苗质量,孝南区检察院邀请区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对此次增殖放流的鱼苗种类、鱼苗质量进行把关,并对放流位置、水域及周边环境质量仔细勘察。
近日,在当地群众的见证下,渔政执法人员协助邓某某、陈某某将250公斤成鱼和6.25万尾鱼苗投放到王母湖水域中。
“通过增殖流放鱼苗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不仅能够保护受损渔业资源,同时对被告人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该案承办检察官说。
据介绍,2021年以来,孝南区检察院共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批捕案件6件18人,起诉案件5件19人,对其中4件17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近日,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依法督促非法捕捞者邓某某、陈某某在王母湖团头鲂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增殖放流,修复被两人破坏的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2021年1月,两人在王母湖团头鲂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单层刺网,非法捕捞水产品6.25公斤,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移送至孝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跟进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过审理,邓某某、陈某某接受了法庭判决,并自愿出资进行增殖放流,弥补渔业资源损失,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为了更好保证放流鱼苗质量,孝南区检察院邀请区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对此次增殖放流的鱼苗种类、鱼苗质量进行把关,并对放流位置、水域及周边环境质量仔细勘察。
近日,在当地群众的见证下,渔政执法人员协助邓某某、陈某某将250公斤成鱼和6.25万尾鱼苗投放到王母湖水域中。
“通过增殖流放鱼苗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不仅能够保护受损渔业资源,同时对被告人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该案承办检察官说。
据介绍,2021年以来,孝南区检察院共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批捕案件6件18人,起诉案件5件19人,对其中4件17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