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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出台11条举措激励年轻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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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1 09:53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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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沈鑫、李柏君)“建立年轻干部成长‘导师制’”“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同年轻干部开展‘五必谈’”“引导年轻干部做到‘十个不得’”……近日,京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委印发《京山市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出台11条具体举措,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激励年轻干部担当作为。
  11条举措包括:加强年轻干部日常学习;为年轻干部量身定制个性化学习方案,注重个性化学习;建立导师制,安排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担任年轻干部成长导师;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实践锻炼制度,常态化开展年轻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完善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管理制度;落实激励保障政策;规范日常监督;突出“八小时以外”监督;筑牢自律堤坝和实施制度化监督。
  今年以来,该市从市直单位下派20名年轻干部到镇(街道、区)工作,从镇(街道、区)选派15名年轻干部到市直部门挂职锻炼,共提拔重用年轻干部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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