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中院出台意见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朱凯、袁雯哲)近日,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和司法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导向及指引作用。
《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协同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加强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五个方面,就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和司法服务提出15条具体可操作性措施。
《意见》明确要求两级法院干警切实增强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正确把握依法严格保护和防止权力滥用关系,深入企业,摸清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的司法需求,建立企业台账,列出知识产权保护清单。
在健全协同保护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两级法院加强司法与行政部门之间有机衔接,强化跨区域司法协同,积极推行利用新型社会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社会监督共治,构建高效便捷、协调联动的一体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格局,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在审判机制创新方面,《意见》提出两级法院要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的“三合一”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健全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审判体系,促进民事维权、行政查处、刑事制裁有效衔接,提高整体效能。
《意见》还围绕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化水平等方面,详细指导两级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好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辖区营造公开透明法治环境和平等竞争市场环境,更好服务全省科技创新发展大局。
“《意见》是汉江中院充分发挥直管体制优势打造特色品牌的实践探索。”汉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大华说。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