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非法制造爆炸物团伙被湖北警方一锅端
“一组负责抓捕,二组控制现场,三组固定证据,四组做好警戒和支援准备,行动!”
随着一声令下,通山县公安局专班民警按既定计划,迅速出击,现场抓获正在实施非法爆破作业的杨某等6人,扣押涉案爆炸物品若干。
爆炸物从哪来?由谁制造?如何从简单的查处现场打开局面,把案件查深、查细、查透,成为摆在专案组眼前的难题。
“此案时间跨度长、源头层级多、流向涉及广。收缴非法爆炸物后,我们以杨某为突破口,根据信息线索和资金流向,深挖背后利益链,扩大战果。”通山县公安局危爆物品管理中队长冯强说。
经过细致分析,专案组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从爆炸物原料供应寻踪“顺藤摸瓜”,一方面从非法爆破行为入手“落地找人”。
5个月时间里,侦查民警奔赴湖北武汉、荆门、黄石、黄冈及湖南浏阳、山东临沂、河北邢台、陕西城固、贵州黔南等多地,扩线查清传授技术,掌握上线供货源头及非法实施爆炸作业的犯罪证据,开展统一抓捕行动,成功破获这起涉及6个省份的重大非法制造爆炸物案,现场摧毁3个制造爆炸物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经查实,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武汉江夏某采石厂学会制造爆炸物技术后,伙同其他犯罪嫌疑人非法制造爆炸物数十吨,陆续在湖北、陕西等地16处采石点实施非法爆破作业,按每吨石头8元标准牟取非法利益。
“该案犯罪嫌疑人混合多种原材料制造非法爆炸物行为不合法,操作人员在使用中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爆炸威力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冯强介绍。
今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结合“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专项行动,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隐患滚动大排查。全省检查危爆物品从业单位3374家、民爆物品储存库2752个,发现并整改隐患536处,限期整改隐患32处,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湖北警方提醒: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炸药本就是极其危险的物品,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更是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引发爆炸,不仅给自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还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广大群众一旦发现有关线索应尽快远离疏散,并及时报警。如发现相关案件线索,可通过湖北公安“厅(局)长信箱”(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https://wsgaj.chutianyun.gov.cn/#/,以及“平安湖北”微信公众号)来信提供。公安机关将认真核查每一条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湖北日报通讯员 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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