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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给旅游景区题的字竟然成了白酒商标 书法家为尊严起诉索赔6元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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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5 08:47 来源: 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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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 极目新闻记者 胡长幸

  几天前,湖北省书法家协会理事暨高校分会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姚洪磊得知,此前擅自将他的书法作品当成白酒等产品商标的一家旅游集团公司,已按法院判决支付了6元赔偿金,并通过当地媒体公开道歉。

  12年前,姚洪磊应湖北恩施唐崖河风景区邀请,创作了“唐崖·土司江山”书法作品。2年前他发现,该景区投资公司及关联主体将他的作品注册为白酒等类别商标,应用于产品宣传和销售中,而他本人并不知情。经协商未果,去年上半年,姚洪磊起诉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按照每字1元赔偿经济损失。去年11月,法院判决姚洪磊胜诉。

  书法作品成了商标

  事情要从12年前说起。

  昨日,姚洪磊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11年2月,他应湖北恩施唐崖河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邀请,为该景区开业庆典题字。他创作了“唐崖·土司江山”6字书法作品,盖上自己的印章,并将高清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景区。

  后来,唐崖河风景区把这几个字作为品牌标志,在各种宣传场合使用。“书法作品本来就是为社会服务的,虽然我没有书面授权,但景区使用没有任何问题。”姚洪磊说。作为润笔,景区向他赠送了某品牌白酒。

  2年前,姚洪磊在恩施州城大街偶然发现,有货车的车厢上印着“土司江山”“土家人自己的酒”等字样,前面4个字跟自己的书法作品一样。在当地一些酒店,也有各种“土司江山”酒销售。经打听,酒的出品方是湖北某旅游集团的子公司。

  回到武汉后,姚洪磊托人与对方沟通,希望得到解释,“土司江山”是自己的书法作品,未经允许就成了酒类等商品的注册商标,这是怎么回事?不过,对方未正式回应。

  “以前说不知道是谁写的,我就当你没看到作品上的印章。后来知情了,我也主动沟通了,你却不理不睬。我认为这是对一名艺术工作者的藐视,更重要的是不合法。”姚洪磊说。2022年初,他委托律师启动法律取证、起诉等维权程序。

  代理此案的律师调查发现,2011年至2017年,某旅游集团及其投资控股的唐崖河风景区,用姚洪磊创作的“唐崖·土司江山”作品注册了8件不同品类的商标,用于市场营销、广告宣传、饭店管理、指定酒类等饮料的生产销售宣传等。

  被告方认为未侵权

  2022年4月26日即“全国知识产品宣传周”期间,姚洪磊将唐崖河风景区、某旅游集团及其子公司、酒类受托生产公司等4家企业,起诉至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按照每字1元赔偿损失共6元。

  “立案后,我并未关闭庭外和解通道。”姚洪磊告诉记者。被告之一的某旅游集团前负责人曾亲自登门,向他口头道歉。起初,他坚持要求侵权企业在媒体公开道歉。后来,他作出让步,只要对方不再继续侵权,可以私下书面道歉。但是,直到开庭前,双方仍协商未果。

  去年6月、11月,恩施中院先后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双方当庭进行了举证和质证。

  有3家被告辩称,原告曾是“唐崖·土司江山”旅游区品牌策划团队成员和方案撰写人,他的书法作品是基于该项目产生的,因此属于唐崖河风景区的法人作品。某旅游集团基于投资控股关系享有涉案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其子公司也有权根据工作安排使用涉案作品。

  酒类受托生产公司辩称,根据他们与某旅游集团子公司签订的委托生产协议,注册商标可能产生的责任由委托方全权负责。

  4家被告都认为,他们不存在侵权,也没有造成原告实际经济损失的行为。

  法院判书法家胜诉

  该案诉讼期间,经某旅游集团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10月19日下发核准注销通知书,从当年8月1日起终止7件涉案商标的专用权。唐崖河风景区也进行了类似操作。

  同年11月22日,恩施中院下达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原告提供的邮件往来记录、新闻网站相关报道截图、签名章照片等证据,原告是涉案作品的作者,享有相关著作权。某旅游集团等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作品是法人作品的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其作品用于注册商标、酒类产品包装、企业宣传等,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民事责任。

  去年11月25日,原被告双方收到判决书。被告没有上诉,并将6元的判赔金额汇到法院账户。12月31日,被告在当地媒体刊登致歉信,但将道歉对象写成了“姚红磊”。姚洪磊表示,他不接受这一道歉。

  “将我的作品用于商业目的,起码得尊重知识产权,事先打个招呼吧?6个字赔偿6元,我的主要目的是讨个说法。但凡他们对我表达过基本的尊重,这场诉讼都不会发生。”姚洪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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