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破获首例非法销售电子烟案 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查获非法制品380余件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陆缘 通讯员 徐飞 李鹏程 李军
在电子烟市场上,非国标电子烟开始披上“奶茶杯”“可乐罐”等马甲出现。这类电子烟多为“三无”产品,“变装”后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诱导性。
日前,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分局获悉,警方辗转千里,远赴广东虎门,一举查获一起大型跨省非法经营电子烟团伙,查获非法电子烟制品380余件,包含数十个品牌的电子烟烟弹7486盒、一次性电子烟34332支、电子烟套装39套、电子烟烟具926杆、电子烟烟油860瓶,涉案金额近千万元,涉案嫌疑人11名。
记者了解到,该案系2022年5月1日出台《电子烟管理办法》以来,警方破获的湖北省首例无证经营电子烟案。
而故事,要从一个快递包裹讲起。
一个快递包裹引出跨省非法经营电子烟线索
2022年11月初,江夏区一快递站点的安检员正在分拣货物,一个标注“衣服”的快递包裹在过安检机时,引起了值班安检员的注意。包裹以“衣服”伪装,实则是电子烟产品。
该快递站将情况反馈给了武汉市烟草专卖局。按照武汉市烟草专卖局专卖办交办线索信息,江夏区烟草专卖局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初步摸清快递收件人王隽(化名)非法经营、运输电子烟的违法行为。王隽在江夏无证经营电子烟时间较长,圈里小有名气。
“经过进一步摸排,我们发现王隽与东西湖一网名叫‘彩虹’的人有较为频繁的快递联系。”江夏区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通过顺藤摸瓜,确定了“彩虹”的违法行为,并发现他和王隽拥有共同的“暴力熊”电子烟“上线”。
2022年12月26日,江夏区烟草专卖局将有关线索移送至江夏区公安分局。核实涉案金额后,12月29日,江夏区公安分局对该线索立案侦查,并联合武汉市公安局视频支队、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江夏区烟草专卖局成立专案组。接到任务后,江夏郑店派出所立即成立了以副所长胡振亚、拥有多年打击香烟走私经验的挂职副所长赵广贤为核心、民警余奥崛等人为骨干力量的办案小组。
警方侦查发现,2022年5月1日国家出台《电子烟管理办法》后,为逃避打击,王隽虽主动关闭了租用门面,但在电子烟销售的巨额利益驱使下,她并没有收手,仍依托线上手段持续接触、联络武汉市内其他烟贩,并通过快递物流向各地“下线”供货,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非法电子烟分销利益链。“彩虹”正是在此期间通过网络联系上的。
办案民警通过追溯物流信息,将广东虎门一工业园锁定为王隽等人的电子烟制品发货地。
警方蹲守虎门 查获3处储存销售仓库
“仓库就在虎门!”办案小组快速行动,前方抓捕小分队兵分两路,一队以民警赵广贤为核心迅速赶赴虎门,锁定“上线”供应商及仓库所在地,堵住非法电子烟源头;一队以民警余奥崛为骨干,持续监控王隽及其分销团伙动向,掐断其在武汉的分销网络;民警胡振亚居中协调各方资源支持。
2023年1月6日,民警与江夏烟草稽查人员一同奔赴虎门。抵达当晚,赵广贤和同事们化身商人,以察看待租场地为由来到工业园C栋的仓库。“让我们颇为意外的是,对方并没有对我们的身份有任何质疑。”赵广贤回忆说,在现场,他偷偷进行了手机拍照和录像取证。“后来才知道,现场人员都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有的还是在校大学生,在进行电子烟打包。他们的反侦查意识较弱。”他说道。
1月7日,警方在调查中意外发现C栋和D栋还有三处电子烟储存销售仓库。经过两天侦查,民警弄清了以腾均(化名)为首的团伙存储、销售非法电子烟制品的基本事实和人员活动规律。
与此同时,民警胡振亚、余奥崛和同事们锁定了王隽和“彩虹”存储、藏匿非法电子烟制品的窝点及相关“下线”经销商,只待抓捕时机成熟。
鄂粤两地同时收网 端掉违法经营者“老窝”
1月8日,民警获悉王隽已订了9日去往三亚的飞机票。事不宜迟,专案组准备鄂粤两地同步行动。
1月8日18时许,办案民警将王隽在其位于江夏区某住宅小区内的家中抓获。抓捕现场,王隽复式结构的家中堆满了各式各样电子烟。
据介绍,现场查获王隽涉案一次性电子烟10150支、电子烟烟弹1880盒、电子烟套装41套、电子烟烟油860小瓶,查抄各类物流面单300余张。同时,经销商“彩虹”等人也被武汉警方抓获。
掐断了“下线”网络,在广东的办案民警也开始行动。当晚9时许,潜伏一天的江夏警方和江夏区烟草专卖局共25名办案人员同时出击,仅用不到十分钟时间,便捣毁了4处非法电子烟制品存储仓库,现场抓获嫌疑人9名,查获非法电子烟制品170余件,包含一次性电子烟18864支、电子烟烟弹5124盒、电子烟烟具382杆、电子烟套装5套。
“本次行动,我们一举查获了价值金额近千万元的电子烟,这些电子烟如果流入市场,对青少年危害巨大。”江夏区公安分局郑店派出所副所长胡振亚说。据了解,此次从虎门、武汉两地现场查获非法电子烟制品共计380余件,抓获嫌疑人11人。
巨额利益驱使 铤而走险知法犯法
在接受审讯时,王隽和“彩虹”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
王隽自2020年11月份从事电子烟销售,此前开了一间实体店铺,认识了很多抽电子烟的朋友。“在国家出台相关管控措施以后,我就转到线上销售。”
2022年5月1日,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国家开始实施《电子烟管理办法》,禁止销售非烟草口味调味电子烟。国家烟草专卖局为这一管理办法设置了5个月缓冲期,于当年10月正式实施。
“我一般通过线上和他们确定所需数量、口味及收货地址。”王隽说,她也是通过网上电子烟广告联系到广东虎门的上级经销商。去年10月《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看到不少同行仍然铤而走险,她便没把禁令放在心上,“也知道自己在违法经营,但是没有想到那么严重,就想多赚点再收手。”她说,电子烟生产成本低,有的出厂价仅40元,在市场上可以卖到200元到500元。
“该案涉及非法电子烟数量大,涉案金额也非常大,是《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后,湖北省破获的首例无证销售电子烟网络案。”江夏区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近些年来,非国标电子烟开始变装,披上奶茶杯或可乐罐等马甲出现在市面上。”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子烟对人体,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危害特别大。这类电子烟多为“三无”产品,不仅烟油成分复杂、产品质量堪忧、安全隐患突出,而且包装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外形类似儿童玩具、新潮饮品或酷炫食品,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具有较强诱导性,严重危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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