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开出首张涉电诈行政处罚“罚单”
近日,应城市公安局黄滩派出所加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开出应城首张涉电诈行政处罚罚单,对非法出售银行账号的涉电诈违法嫌疑人张某进行行政处罚,打响了新年反诈第一枪。
这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应城警方开出的首张涉电诈行政处罚罚单。
经调查,违法嫌疑人张某,男,19岁,应城黄滩人。他为获取非法利益,将自己的银行账户借给其朋友陶某使用。陶某使用期间,张某的银行卡收款流水共计108424.7元。掌握案情后,民警迅速将张某抓获。经依法查明,张某已违反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应城市公安局黄滩派出所依法对涉案人员张某开出“反诈罚单”和拘留处理。
民警提示:广大市民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不出租、出借、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根据《反电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湖北日报通讯员 汪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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