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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客“极目3·15”支招 理性消费防范预付费充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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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6 07:37 来源: 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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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李辉

  预付卡充值的钱还没用完,商家就跑路了,怎么办?刚买的宠物狗回家就生病,商家该不该负责?供暖公司设置最低消费,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2月1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极目3·15”开通首场维权热线,邀请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主任聂喜洋、副主任周靖、法律部主任胡翠兰做客极目新闻,接听读者热线,受理读者投诉、解答读者疑问。

  90分钟里,咨询、投诉的热线电话响个不停。投诉问题涉及预付卡消费、宠物类消费、餐饮消费、供暖供气等多个方面。聂喜洋提醒,近年来,预付费充值消费纠纷频发,消费者应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理性购买、充值预付式消费卡。

  省消委投诉部主任聂喜洋接听热线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李辉摄

  预付卡消费成投诉重灾区

  武汉市黄陂区的应先生第一个打进热线电话。他说:“我去年10月付款1万多元,在某连锁家电卖场买了一台品牌冰箱。当时我的房子还没装修好,暂时没有要求送货。后来我再去卖场,却发现关门了,销售人员也联系不上。我该怎么办?”

  武昌的余先生跟应先生有着相似经历。他介绍,2021年,他花费5000余元,在该连锁家电卖场武昌中华路店购买了一台洗衣机,2022年9月提货时,发现该卖场已经关门停业。

  汉口黄女士投诉称,她在位于菱角湖的“中健健身”充值了5万元的健身卡。目前该门店已经关门,她的卡上还有2万余元余额无法使用。“这家健身房在2022年12月就关门了,但11月还在做优惠活动吸引顾客消费。”黄女士说。

  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主任聂喜洋认为,家电卖家收了钱却未履约发货,已经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其发货或者退款。

  投诉部副主任周靖表示,健身房停业后,对于会员消费卡中未使用的金额,有义务主动退款。如果会员自行或通过警方帮助无法与商家协商解决问题,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商家在停业一事上存在故意行为,则可能涉嫌刑事责任,如诈骗、侵占等。

  法律部主任胡翠兰提醒,预付式消费让不少消费者享受了优惠和便利,也让不少人掉进商家关门、跑路、资金链断裂等“坑”里。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频频爆雷,成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高风险模式,其治理也需要从源头上、监管机制上、甚至法律法规上进行综合破解。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卡消费时应保持理性,不要被商家的营销噱头洗脑,以免掉进消费陷阱。如果遇到预付卡消费相关问题,可向商务部门投诉。

  省消委投诉部主任聂喜洋(中)等接听“极目3·15”维权热线

  刚买的宠物狗回家就生病

  一位年轻女士投诉称,她在一家名为“宠资宠味”的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宠物狗,带回家当天就拉肚子。她认为,该宠物店出售生病的宠物,导致自己蒙受损失,涉嫌欺诈。此外,她认为该店还存在捆绑销售行为,让她在店里给宠物狗注射进口疫苗后,又推荐她购买狗粮,并办理会员套餐、注射电子芯片,共计花费约8000元。

  胡翠兰表示,根据《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限养区内依法设立的犬类交易市场经营者,在出售犬只宠物时,应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证明宠物狗出售前就已经患病,如医院诊断病例、检疫部门检疫证明等,而宠物店隐瞒这一情况并出售给消费者,则宠物店涉嫌欺诈。

  在有证据证明商家涉嫌欺诈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购买合同,要求商家退还购买生病宠物的费用。而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还可以要求商家承担三倍赔偿金。

  “随着消费者对于宠物陪伴的需求上升,各种与宠物有关的经营者越来越多,但品质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胡翠兰表示。她提醒,消费者购买宠物和宠物用品时,要选择有营业执照、正规资质等证明的宠物店,并留心查看商家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疫苗接种记录等,了解宠物的健康状况。购买宠物时还要签订购买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注明宠物的真实情况等。同时,要警惕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妥善保管合同以及相应票据,方便日后维权。

  供暖公司违规设最低消费

  武昌梨园的李女士投诉称,她所住小区由湖北华电武昌热电公司集中供暖。以前该公司按照实际使用流量计费,今年却设置了最低消费门槛500元。如果实际使用金额不足500元,仍按500元结算。

  “我家里平常就一个老人居住,去年冬天按实际流量计费只用了120元。现在要求最低消费500元,相当于比之前的费用上涨了几倍。”李女士说。她认为,武昌热电公司涉嫌设置“霸王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

  聂喜洋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另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电视、通信、邮政、殡葬等行业,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或在交易中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该公司利用其市场独占地位,给消费者设置最低消费门槛,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也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聂喜洋表示。他们将依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积极与武昌热电公司沟通协调,督促整改。如果对方不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省消委将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强制要求企业修改相关合同格式条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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