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检察:在全省率先开展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试点
2月17日,全省检察长会议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推进会、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部署会上,荆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泽春以“坚持系统观念依法能动履职在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中强化检察担当”为题作交流发言。
2022年以来,荆门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理念更新、政策落实、机制创新,在依法能动履职中促进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以轻罪治理现代化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推行案件办理正负面清单制度,引导检察官强化逮捕、起诉和羁押必要性的实质性审查;提请荆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导意见(试行)》,促进执法司法机关协同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落地;研学省检察院下发的常见轻罪案件少捕慎诉慎押办案指引,促进检察官善用审查逮捕、起诉裁量权,提升轻罪治理效能。2022年荆门全市不捕率44.7%、不诉率38.6%,同比分别增长18和16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21.9%,同比减少14个百分点,公安机关对不捕不诉提请复议复核同比下降50%,各项指标科学均衡发展,刑事检察质效位居全省前列。
切实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注重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综合带动作用,当好刑事司法程序“守门人”,精准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政策和制度,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夯实轻罪治理基础。2022年,全市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9.4%,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采纳率稳定在99%以上,认罪认罚上诉率同比下降11.8个百分点,刑事和解数量同比上升10.9%,司法救助案件数量同比上升90.9%。
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夯实治理工作基础。在全省率先开展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试点,指导基层院分别探索“非羁押码”“电子手环”“可定位电话卡”“非羁押人员电子监管平台”,综合比对效果,于去年11月联合公安机关在全市推广“非羁押人员电子监管平台”,该平台实现了诉讼各阶段监管无缝衔接、分级智能监管、“一键式”管理,确保人员轨迹精准可控、异常行为精准监控、代签风险精准规避。截至今年1月,共有效监管非羁押人员1018人,无一人脱管失控。在全省率先制定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指引》和《规范用语》,探索开发应用系统,依托检察工作网建立同录文件管理系统,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目前已规范录入同步录音录像音视频1936条。
多措并举做实做细不起诉“后半篇文章”。为防止不起诉案件“不诉了之”,要求检察官在审查报告中单独说明是否需要依法追究非刑罚责任或者提出检察意见,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平台,对检察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组织开展不起诉后非刑罚责任落实专项督察,由检务督察部门牵头、案管部门配合重点对5类案件进行排查,对未按规定依法追究非刑罚责任的不起诉案件进行通报并发出整改通知,对于期满未落实的案件,建立由检务督察部门约谈责任领导和办案人员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负面清单。认真落实省院《不起诉案件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工作指引(试行)》,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紧密衔接,对不起诉案件适用行政处罚403人。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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