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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检察:积极构建流域综合治理司法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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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8:47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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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7日,全省检察长会议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推进会、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部署会上,宜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一鸣以“系统谋划 主动作为 积极构建流域综合治理司法保护新格局”为题作交流发言。

  宜昌是三峡大坝所在地,拥有232公里长江岸线、长江和清江2个一级流域、5个二级流域片区,是长江中下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宜昌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四大检察”共同发力,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溯源治理、协同治理。办理的9起涉长江大保护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坚持打击、监督、治理并重,突出保护重点,全面依法履职——

  制定出台服务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围绕长江流域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十大专项检察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全市统筹、一体推进。

  积极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依法起诉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处置危险废弃物等犯罪297件451人,办理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船舶污染治理等公益诉讼案件830余件。

  大力培育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长江码头船舶污染治理案中,与海事、交通、城管等部门通力协作,督促建成7个船舶污染物接收专用码头和1个洗舱站,实现长江宜昌段船舶污染物闭环处置,为船舶污染系统治理提供了有益样本,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坚持能动履职,推动治罪向治理转变,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保护效果——

  对办案中发现的流域执法监管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30余份,督促行政机关堵塞管理漏洞、依法全面履职。

  针对相关流域环境污染问题,主动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推动出台管理制度20余项。其中,西陵区检察院通过办理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生存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中华鲟产卵区长江岸线3000余平方米,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中华鲟保护长效机制,被最高检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坚持从长江流域治理的整体性出发,加强内外沟通,健全协作机制,推动多元共治——

  在全市检察机关设立16个“长江大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实行涉长江流域案件“刑事打击先导、公益诉讼主导、民事行政跟进”的办案模式。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探索将葛洲坝检察院打造为长江大保护专门检察院,推动案件集中管辖,提升司法专业化水平。在办理船舶拆解污染治理系列案中,宜昌市院指定葛洲坝等三个基层院同步对沿江29家船厂船舶拆解情况开展调查,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有效推动宜昌船舶拆解规范化。

  与市河湖长制、林长制办公室建立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

  在市域行政区划内,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黄柏河、玛瑙河、柏临河流域综合治理,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在跨行政区划上,与襄阳、荆门等地检察机关签订环漳河水库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意见。

  推动构建流域综合治理司法保护新格局,共同守护长江流域安澜,宜昌检察在行动!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谭晓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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