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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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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3 22:05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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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徐裕春)为高效推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阵地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近日,湖北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一条明确指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支持、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设的关键环节,是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效平台,关系着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规政策在基层落地见效。《服务规范》的制定发布,为以更加专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标准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依据,对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服务规范》由湖北省民政厅指导,荆州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荆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荆州市四叶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长江大学共同研究制定。《服务规范》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功能定位,包括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规范、保障措施等内容,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的要求,聚焦重点任务,创新服务内容,强化精准施策,不断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

  我省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平台牵引、辐射带动和资源链接等方面作用,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走访排查、监护评估、干预指导、关爱帮扶、台账更新等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为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的儿童提供救助帮扶,强化综合协调、事务办理、个案处置、业务指导等能力提升,有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提质增效,妥善做好个案转介处置工作,积极引导更多、更专业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群体关爱服务水平,营造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