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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非法捕捞必问责 增殖放流护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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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7 14:39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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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王涛、吴杨洁)5月25日,十堰市郧阳区河长办联合区法院、检察院、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青山镇政府在青山镇烟灯岭水域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活动,以“河湖长+检察长”助力水生态修复。

  经查明,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胡某某利用船只、渔网在汉江流域(青山镇龚家院村1组烟灯岭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牟利,涉案56416.6元,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其行为造成渔业资源的损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应当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此次活动共向涉河流域投放5-10cm鲢鱼225668尾,有效维护汉江水域的生态平衡,守好“一库碧水”的生机与活力。此次增殖流放活动,是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生态损害的替代修复,按照“河湖长+检察长”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工作在流域生态文明中的建设作用,推动该区水环境深度治理,落实河湖长制的具体行动,对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郧阳区河长办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河湖长+检察长”要求,加大对汉江郧阳段的巡河力度,做实巡河工作,做优流域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在巡河中注重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村美”的汉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