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 于宏)7月7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渔政等部门,在荆门漳河水库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修复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犯罪嫌疑人罗某平等3人自愿增殖放流,将60余万尾小鱼苗投放到漳河,以实际行动修复渔业生态环境。
今年5月4日,罗某平等3人在漳河水库水域禁捕区内,以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渔获物近5公斤,其行为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认真开展释法说理,罗某平等3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购买60余万尾鱼苗放生,以修复渔业资源、改善渔业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