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廖兆铭、张祥瑞、张世君)“我们业主群里,大伙都在夸奖你们这些年轻的法官吖们呐!晚上九十点钟了还在回复我们反映的线索。”近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迎来了一群热情洋溢的“老姨妈”“老姨爹”们,他们是一起物业费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因案款全部执结到位,特意送来锦旗道谢。
而他们送锦旗的对象,是沙市区法院的“执行局F4”——这是由1名法官3名法助组成的4人执行团队,主攻涉众、涉民生的小标的执行案件。因平均年龄只有28岁,被大家冠以了偶像团体F4的名号。
“执行局F4”成立后的首次行动,便承办了某小区物业公司应返还30余名业主物业费的系列案件。
尽管该系列案标的金额不大,但牵涉多达30余名业主,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势必会引起群众不满,加剧社会不安定因素,甚至对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造成负面影响。实际上,该案经历了3次审理审查,已耗时多年。
“难办?办它!”年轻的他们摩拳擦掌,誓要拿此案赢个开头彩。
但现实往往很骨感,在初步的财产调查过程中,并未发现被执行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物,仅有少量地下停车位在涉案小区出租。
车位出租本是可行的一种履行债务方式,但多年的诉讼过程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积怨颇深,敌对情绪强烈,几经会议调解,车位出租方案都未能达成共识,就此搁浅。
执行工作是一场对耐心和毅力的考验。“F4”和消息灵通的老姨爹老姨妈们保持不间断沟通,不分8小时内外,也不分工作日休息日,一起发掘执行线索,并召开多轮执行推进会,认真核查每一项财产线索。
终于,他们发现该物业公司于两年前进行过增资,而公司股东的出资期限已到期,其中有两名股东尚有十万元认缴资金未足额缴纳。依照法律规定,这笔未缴纳的资金款是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的。
以此为突破口,执行法官联系到两名股东,向两名股东严正告知其履行足额出资的法定义务和不履行的不利后果,并将调取的工商登记信息、代账公司工作人员的笔录和法律条文逐一向二人展示,在充分的事实和明确的法律规定面前,两名股东认识到欠缴资金的不妥之处,答应配合法院尽快筹措资金,履行义务。
终于,被执行公司将全部涉案金额十余万元缴至法院账户,30余户业主成功兑现了自己来之不易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