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6月27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在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简称“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凝心聚力推动湿地保护法落地见效。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爱国陪同调研。市委书记黄剑雄,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永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陪同调研或参加有关活动。
王艳玲一行乘船深入丹江口库区,实地察看湿地和水质保护、库岸线管护等有关情况,对我市实施湿地保护法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她强调,湖北是湿地大省,保护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扛起湿地保护政治责任,突出流域治理、系统治理,用法治力量推动湿地保护法全面贯彻实施。要牢牢把握湿地保护修复原则,全面落实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的法定责任,不断提高执法司法能力,大力推动问题整改,持续做好普法宣传,形成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强大合力和广泛共识。
检查中,王艳玲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就“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人大“双联系”、代表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她强调,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以共同缔造为抓手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市领导胡志莉、曹明权、黄芸,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永等参加有关活动。(湖北日报记者 赵峰 十堰日报记者 姜琨 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