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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中考体育成绩平时管理办法出台

新闻中心 > 湖北频道 > 十堰

2023-07-04 15:07 来源: 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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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十堰市教育局发布《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平时成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了中考体育与健康平时成绩的分值、评分办法等。

  记者了解到,根据十堰新中考改革方案,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平时体育成绩和统一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体育成绩15分,统一测试成绩35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从初中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中计取,每学年满分为5分,三学年共15分。统一测试由必考项目、选考项目和学生自行选考项目三部分组成。

  《办法》明确了体育平时成绩的分值:分三个学年(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进行考核,每学年5分,共计15分。每学年5分,其中身体素质测试成绩3分;体育课出勤率1分;课堂表现1分。

  在身体素质测试方面,男生测试项目为50米跑、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和1分钟跳绳;女生测试项目为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和1分钟跳绳,测试结果(纸质和电子)保存备查。每项实行百分制,五项得分之和除以5即为该生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在体育课出勤率方面,学校按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每学年不少于100节体育课。体育教师做好课堂考勤记录,学生无故旷课一次扣0.1分。

  在课堂表现,良好以上的计满分1分;课堂违纪一次扣0.5分;严重违纪扣1分,如课堂上打架、严重干扰课堂教学秩序等行为,影响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

  《办法》指出,当出现扣分情形时,体育老师须做好详细记录,学生现场签字确认,并告知家长,妥善保管原始记录备查。

  平时成绩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督促落实。各地各校每学年必须向家长反馈一次平时成绩,每学年的《体育与健康平时成绩记录表》经学生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至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各学校要将原始成绩记录保留三年备查。

  中途转入的学生,必须由转出学校提供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的平时成绩;中途转出的学生,转出学校要给学生提供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的平时成绩,作为转入学校给学生赋分的依据。

  因残疾完全丧失运动能力,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每学年平时成绩按满分5分计算。因伤因病或其他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可申请缓考,七、八年级缓考在当年九月底前完成,九年级缓考在当年四月底前完成。在缓考规定时间内身体素质测试只完成了部分项目的,按实际测试成绩赋分(例如:学生身体素质只测试了4项得320分,该生平均分为320除以5等于64分,按标准赋1.4分);在缓考规定时间内身体素质测试5项都不能完成的,身体素质测试成绩赋0.5分。

  《办法》要求,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辖区学校平时成绩的管理和督导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成绩数据真实有效。凡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记者 张贞林 实习生 王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