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的当天,全国首个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在十堰组建。
在副市长周智勇,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嵘的见证下,市公安局将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的牌子挂在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从此,永续北送的“一库碧水”有了专职护水警察。
十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被称为“北方的水井”。成立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是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从守护生命线的政治高度,切实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探索,也是准确把握省委赋予十堰的新定位,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升“守井”能力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的政治担当和坚定决心。
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整合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森林警察支队有关生态环境类犯罪案件侦办职能,主要负责侦办全市范围内土壤污染、破坏和污染饮水水源,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性、放射性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生态环境领域的犯罪案件,协助开展水污染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负责侦办涉嫌阻挠、妨碍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案件;参加生态环境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究生态环境犯罪特点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依法查处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等。
此举有效充实环保执法力量,促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新成立的生态环境警察支队为市公安局内设正科级机构,由市公安局抽调精英组建,在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常驻办公。同日,“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工作联动机制”启动,将实行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信息共享、违法案件定期移交、会商协调常态化。
该支队民警除配备基本的手铐、强光手电等“八大件”外,还配备有无人机、夜视仪、勘察车等装备,并在丹江口库区建设一套智慧安防系统,通过“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禁危化品车辆进入核心水源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当好忠诚的北方“守井人”。(记者 李平 纪枫波 特约记者 叶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