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我市多部门近日联合出台跨行“带押过户”便民新举措。二手房买卖双方抵押贷款业务即使不在同一个银行,依然可以轻松办理“带押过户”手续。
“本以为会非常麻烦,没想到在登记窗口一次就办完了,真是太方便了!”昨日,首位享受不动产登记便民新举措的李先生激动地说。
今年初,李先生打算购买屈女士名下一套二手房,但该房抵押在工商银行十堰分行,而他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抵押权人为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听说房屋买卖原先只能办理同行‘带押过户’,如果跨行需要先注销旧抵押,再设立新抵押,会非常麻烦。”李先生介绍。一直到4月初,李先生和屈女士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寻求帮助。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其符合跨行“带押过户”适用场景,并细致地向其介绍这项新业务。4月11日,李先生、屈女士、新旧抵押权人代理人一同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跨行“带押过户”,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相关表单,提交所需资料,全程办结不到半个小时。
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带押过户”是指房主可在房屋有抵押贷款的情况下,提前进行过户(买卖),原先的“带押过户”政策要求买卖双方的贷款银行为同一银行,如果买卖双方想要跨行办理“带押过户”,必须先还清旧抵押、旧贷款,注销旧抵押之后再和买方一起办理过户,整个过程费时费力。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实施后,通过精简材料、优化系统,支持新抵押权人和旧抵押权人(银行)不一致,即跨银行办理“带押过户”,极大提升了“带押过户”的灵活性,降低了交易成本。
据了解,我市自2023年5月推行“带押过户”以来,已办理业务70余笔,涉及抵押金额3000余万元,累计为企业群众节省费用200余万元。“带押过户”业务实现跨行升级服务后,既降低了群众办事交易成本、大大缩短办理时间,也将助力二手房市场流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记者 赵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