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1月28日讯(记者刘克取 通讯员周紫薇)在农贸市场或商超,肉类等生鲜经有色“生鲜灯”一照,显得格外新鲜红润,吸引消费者前来选购。不过,从12月1日起,这种“美颜神器”将在生鲜市场内全面禁用,拒不改正的,将进行警告或处罚。
11月27日,硚口区两家集贸市场集中更换“生鲜灯”。同时,武汉其他地区的多家农贸市场均在逐步更换新灯。肉类生鲜产品将褪下“美颜滤镜”,凭“生图”实力吸引顾客。
在硚口区宝善市集二楼,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正在为商户更换白光灯。(左边泛红蓝光的为“生鲜灯”照射下的猪肉,显得更加红润有光泽;白光下的猪肉能够呈现其原有色泽。) 记者刘克取 摄
多家市场换下“美颜灯”
27日下午3时许,硚口区多福路的宝善市集里,汉正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正与市集物业方一道为商户更换生鲜灯。
宝善市集是硚口区最大的集贸市场。据武汉熙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善集贸市场负责人王大君介绍,该市集共有95家生鲜商户,需要更换200多盏生鲜灯。从11月18日开始,物业公司自掏腰包,陆续为商户更换生鲜灯。目前,大部分商户已完成换灯。
换灯后,整个市场亮堂堂的,一眼就能看到肉的品质。对比之下可以看到,“生鲜灯”下的猪肉显得更加红润、有光泽,而在普通灯光照射下,鲜肉没有“生鲜灯”的美颜加持,便显示了其原本的色泽。
摊主正在自行更换白光灯。 记者刘克取 摄
“新换的灯光线更亮,肉质颜色更自然了。”翠翠家禽的摊主张大姐从2020年开始在宝善市集经营鸡鸭禽肉,这次她共更换了3盏灯。说起换灯,她不好意思地说:“一开始别人都用这种红光灯,我也跟着用。其实,只要卖出去的产品好,什么灯都无所谓。但如果东西质量不好,顾客‘上当’一次就不会再来了。”
不远处的双汇冷鲜肉档口,摊主谈拥军一边招呼顾客挑选排骨,一边说,他的摊位从2019年就使用了日光灯,来光顾的很多都是老顾客、老街坊。“生意好不好,肉的品质来说话,用不着在灯光上费心思。”
随后,硚口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又来到了硚口区古田四路附近的太平洋农贸市场永利生鲜市场。这是一家肉制品专卖市场,场内的猪肉摊一家挨着一家。该市场客服经理张晨展示了生鲜灯:“生鲜灯的一圈圈灯珠是由红色和白色小灯珠间隔排列的,因此散发出来的光线明显偏红。”据其介绍,该市场需要更换的生鲜灯200多盏,为了保证市场内装修风格的统一性,物业方已为商户统一联系生产厂家赶制新款灯,并将于近期陆续更换安装。
除了硚口区,位于武昌区的舒家街市场内的6家肉类及肉制品商户也已经换上普通的日光型照明灯具。
据武昌区市场监管局中南路所副所长王嘉伟介绍,早在11月初,该所的工作人员就上门向商户一对一宣传政策,得到商户的一致拥护。11月25日,市场管理方统一为他们安装了新电灯。
最高或可罚款3万元
在硚口区宝善集市里,正在选购新鲜猪肉的陈奶奶表示,以前有几次在菜市场挑选猪肉时,感觉肉质鲜亮好看,拿回去后才发现颜色变得很暗沉,感觉也不怎么新鲜,“所以后来我买菜时都要把菜、肉拿到旁边没有灯照的地方看几眼才放心”。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搭梯子为商户仔细装好生鲜灯。 记者刘克取 摄
“消费者对生鲜类食用农产品新鲜程度的辨别,主要依靠对颜色、色泽的辨别。如果因为生鲜灯导致农产品颜色失真,损害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硚口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有色“生鲜灯”的照射下,肉菜等农产品都会有一定程度“美颜”,掩盖了部分问题或瑕疵,在交易中给消费者提供了不全面、不真实的商品信息,诱使消费者与其交易。这是一种不公平、不诚信的涉嫌违规行为。
据武汉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该局提醒,消费者如在《办法》施行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通过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丁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