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八项重点工程
4月7日,省减灾委员会、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在武汉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自然灾害防治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审议通过《湖北省自然灾害防治8项重点工程统筹联络工作制度(试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敏在孝感分会场参加会议。
自然灾害防治8项重点工程是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这些重点工程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协调难度大,需要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湖北省自然灾害防治8项重点工程统筹联络工作制度(试行)》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单位及联络员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以强化统筹协调信息 报送、督办考核。
全省会议后,刘敏要求,参会各部门要对照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八项重点工程的相关要求,抓好具体项目落实;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开展重点工程检查督办,及时跟进重点工程推进进度。
自然灾害防治8项重点工程是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这些重点工程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协调难度大,需要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湖北省自然灾害防治8项重点工程统筹联络工作制度(试行)》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单位及联络员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以强化统筹协调信息 报送、督办考核。
全省会议后,刘敏要求,参会各部门要对照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八项重点工程的相关要求,抓好具体项目落实;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开展重点工程检查督办,及时跟进重点工程推进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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