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不打烊”
为扎实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医疗保障工作, 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 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 市医疗保障局就有关便民服务公示如下:
参保经办
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均有值班值守人员,如遇紧急情况,可联系各级值班人员问询办理。
居民缴费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可在工行、农商行、农行或湖北税务、鄂汇办APP及上述银行柜台或手机APP缴费办理,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
住院报销
(一)办理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医疗机构现场直接结算;
(二)春节期间,就诊患者转诊备案后未在现场即时结算的,节后回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及时结算;
(三)特殊情况先行垫付费用的住院参保群众,在春节假期结束后回参保地按政策报销。(报销时需提供资料:出院小结、出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急诊住院的还需提供门诊急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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