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有妻子一个人享受低保待遇,但是家庭负担已经减轻了很多,以后的日子更有盼头了。”4月11日,家住襄城区欧庙镇的居民贺师傅高兴地对记者说。
贺师傅的妻子经鉴定为精神二级残疾,一年医药费支出高达15000元,其女儿还在上小学,全家仅靠贺师傅一人打零工维持生活。虽然生活负担很重,但其家庭成员的平均月收入达到1500元,超过了705元/月的城市低保标准,一直以来无法申请低保。
“今年2月1日,《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细化完善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和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低保准入条件。像贺师傅这样,家里有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我市自2020年8月开始实施“单人保”政策。过去申请“单人保”的前提条件是其家庭必须是低保边缘户,即人均月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按照2022年襄阳市社会救助标准计算,也就是城市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要低于1410元,农村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要低于980元。如今,“其他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也可以单独申请低保,不考虑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只核算其本人的收入、财产,包括本人获得的供养费用,即赡养、抚养、扶养费用等,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目前,除了“其他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单人保”的群体还包括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含罕见病)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单人保”目前有两种申请方式,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提出申请。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补齐了社会救助短板,既能有效解决该类家庭当前的实际生活困难,又有助于该类家庭劳动自救,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落实力度,帮助更多困难家庭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