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吕义斌主持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4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正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襄阳市2024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涉企重点领域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对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要求,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扎实做好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不断夯实精神文明法治保障。要坚持谋划实施并重,深入贯彻“两资三能”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立项争资”,发挥好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牵引带动作用。要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要更好发挥检察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检察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绍玲、肖勇、吉虹、范景玉,秘书长雷钧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军,市政府副市长杨华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市监察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冰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徐晶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